共计 3198 个字符,预计需要花费 8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。
# 劳动司法解释二的温柔一刀:本想终止合同,却被迫走向无固定!| 劳动法库
原创 李迎春 劳动法库 ;)
__ _ _ _ _
在小说阅读器中沉浸阅读
** 文︱李迎春,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**
实务文章,供朋友圈分享!欢迎投稿:szlaw@qq.com ****
** **
近期劳动法课程(可点击报名)
新司法解释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
(广州 / 北京 / 深圳 / 上海 / 成都)
往日精选:一定要看!9 月 1 日起,超龄用工真的都变成“劳动关系”了?
江湖上的兵器,分两种。
一种是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,如屠龙刀,倚天剑,一出鞘便 惊天地泣鬼神。当 看到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“放弃社保”、“废止劳务关系
”条款时,江湖中一片哗然,以为 这是 最霸道的杀招。
江湖上还有另一种兵器,它淬了毒,却温柔得像情人的目光,它可能只是一根针,或是一 把 藏在鞘中温柔得像月光的刀。
这才是更容易要命的兵器。
司法解释二的第十一条,就是这样一 把 刀。
> 第十一条
> 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,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…..
它看起来甚至 都 没有开刃,像 是 个善意的提醒。可当你察觉到那一丝冰冷的杀气时,刀锋早已饮血封喉。
一、杀机,起于无声
风很冷。
HR 李默愁 的心,比风更冷。她 桌上放着一份 合同,上面写着三个字:王小石。
分舵舵主(部门负责人)的话犹在耳畔,干脆利落,不带一丝感情:“此人,合同到期,不续。”
决定,已经做出。
剑,已经出鞘。
本该是一次干净利落的了结。毕竟双方是第一次合同,一纸 终止 文书,一笔补偿(N),从此江湖路远,各自珍重。简单,合法,体面。
可是,江湖中最不缺的,就是 身不由己。
而“身不由己”,通常又 因为“忙”与“忘”。
李默愁 很忙。忙得忘了出剑。
分舵舵主也以为,这柄剑,自然会有人替他拔。
于是,合同到期的那一天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王小石 照常上班,像一片秋天的落叶,悄无声息。公司依旧付薪,像一条东流的江水,波澜不惊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。
一个月。
在江湖中,一个 月 足以让很多事情 发生 改变。
杀机,就在这片死寂的沉默中,悄然结成一张看不见的网。
李默愁,因为自己 沉默之失,陷入 了 困境与 忧愁。
二、那一刀的温柔
高手过招,真正的杀招,往往不是雷霆万钧的正面猛攻,而是在你最松懈之时,从你最意想不到的角度,递出那致命的一击。
一个月后,王小石 来了。他没有带刀,也没有带剑。他带来的,是那柄温柔的刀 ——司法解释二的第十一条。
>“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,劳动者 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”
这柄温柔的刀,终于出鞘。
刀光一闪。没有给你 抵挡 的机会,没有给你闪避的空间。当“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”这八个字落下时,你便已经败了。
你本想说:“不,我们早就决定不续签了。”
晚了。你的沉默,早已在江湖的规矩面前,替你做了回答:“我同意”。
你被迫接下了这一招。你以为你只是受了一点轻伤,签下一份本不该存在的合同而已。你错了,这不是轻伤。
这柄刀上,淬了毒,唐门的毒。
三、毒发,环环相扣
传说中唐门有一种毒,不会立刻要你的命。在你最虚弱的时候,它会 给你致命一击。
这份被迫签下的合同,就是 这种 毒的引子。它在法律上,被清晰地标注为 —— 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“第二次”,多么微妙的词。比“第一次”,美妙很多。
就像是棋局上的一颗闲子,你毫不在意。但很快,它就会与另一颗早已埋伏好的棋子遥相呼应,形成绝杀之势。
那颗早已等候多时的棋子,便是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四条的 灵 魂。它说,连订两次,再续便是终身。
当这份带毒的“第二次合同”到期时,王小石只需 淡淡地说一句:“我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,语气温柔得像情人。
你就必须同意。传送门!
没有为什么。只因你早已中了第一刀,毒入骨髓,无药可解。
我们再看一遍这精妙的连环杀招:
你的“沉默”,给了他递出第一刀的机会。
第一刀“被迫续订”,看似温柔,却为你打上了“第二次”的烙印。
这个烙印,最终喜提 无固定。
三招之内,尘埃落定。
一个你本想请走的人,从此与你 相爱相随。
你心中或许不服,这“二次之毒”,又不是什么新鲜玩意,有何稀奇?
你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
毒,还是那种毒。但区别在于,过去你是自愿服下,以求功力精进;而现在,却是被人捏着鼻子硬灌下去的。
你本可以不喝这杯毒酒,却因忘了关门,让敌人摸进了房,最终被强行服下。
更致命的是,过去忘了关门,也并非死路一条。上一代药王(司法解释一)曾留下一剂解药。即便毒已入体,尚有机会运功逼出,斩断毒根。
> 司法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,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,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
>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那张旧药方上,明明白白写着最后一句救命的药引:“一方提出终止,应予支持。”
但现在,这张药方被烧了。新的药王(司法解释二)告诉你,世上再无此解药。那句救命的药引,已化作飞灰,随风而逝。参见:传送门!
> 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,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,
>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
毒入骨髓,再无转圜。
四、绝路
你若不忿,欲强行了断(违法解除合同),又会怎么样呢?
他会给你倒两杯酒,让你选。
一杯是更毒的酒,一杯是苦酒。
第一杯,叫“更毒的酒”。
你强行毁约,以为恩断义绝,却想不到会变本加厉的回来。他会拿着官府的判书,让你把他迎回门(继续履行合同):传送门
!把欠下的俸禄,连本带利地补上(补发工资至继续履行之日)。最终,还是得在他为你准备好的那张无固定合同上,按下你的手印。
第二杯,叫“苦酒”。
王小石不愿再与你纠缠,他拿走双倍的赔偿(2N),从此消失于人海。你流了双倍的血,换来了最终的宁静。
若他真给你端来了这杯酒,我劝你赶紧一饮而尽,不要带一丝丝犹豫!然后,再感谢他的不杀之恩。
就像歌词里唱的:来来来,喝完了这杯再说吧!今宵离别后,何日君再来?
你看,一旦入局,再无生门。
五、不入局,方是高手
真正的高手,不是思考如何破解杀招。而是思考如何让对手,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。
这,便是“不入局”的真意。
他们的心法,并非什么奇门绝学,只有两个字:规矩。
规矩,让他们的剑,永远比别人快一步。
人,是会忘的。但高手不会。高手依靠的,不是记性,而是规矩。
当合同快要到期时,警钟就必须在你心里敲响。这是最后的期限。迟则生变,江湖中最不缺的就是变数。
记住!职场江湖中的护身符,从来不是锋利的兵器,而是一纸写得清清楚楚的文书。
那封写着“缘尽于此,各自安好”的《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》,
必须在第一次合同到期之前(时),亲手交到他手中。纵使万不得已,也绝不能错过司法解释二留给你的最后三十天 ——那是唯一的生门。
有了它,恩怨分明,再无纠葛。
所以,江湖中最可怕的,从来不是你做错了什么。
——而是你,什么都没做。
那柄可怕的刀,是看不见的刀。那致命的疏忽,是无声的疏忽。
9 月 1 日司法解释正式施行,用人单位如何应对新司法解释带来的法律风险?劳动法库 推出全实操课程:新司法解释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
,李迎春律师主讲,广州、北京、深圳、上海、成都五地开讲,点击链接即可报名!
** ▼点击下方卡片 一键关注劳动法库 **
** ▼往期精彩内容 **
一定要看!9 月 1 日起,超龄用工真的都变成“劳动关系”了?| 劳动法库 2025-09-05
司法解释二混同用工共同承担责任是“连带”还是“按份”?| 劳动法库 2025-09-04
员工承诺放弃社保后反悔,公司追讨“社保补贴”为何败诉?| 劳动法库 2025-09-02
司法解释二调岗条款“消失”的背后:其实最高法和人社部早有调岗规则!| 劳动法库 2025-09-01
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“王炸”条款全解析:继续履行还是 2N?| 劳动法库 2025-08-28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
阅读
****
****
****
__